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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速读:7245万!杭州滨江区法院清退“金储宝”平台案涉案资金

2022-12-30 18:36:16 来源: 分享到:


(资料图片)

“杭州中院”微信号30日消息,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当日发布关于“金储宝”平台案发放案款公告,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涉及资金超7245万元。

截图来源:“杭州中院”微信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称,该院对陆续、蔡志远、胡骏、吴桂峰、巩天文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简称“金储宝”平台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案号为(2022)浙0108执1015号。滨江区法院依法对该案案涉相关财产进行处置。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登记审计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

根据放款公告,发放对象为“金储宝”平台案受损集资参与人。发放金额人民币72450851.89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发放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据介绍,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同时,杭州滨江区法院提醒称,法院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发放案款工作、损害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9月29日,杭州金储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在同年10月26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健等涉案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冻结相关涉案公司、相关涉案人员银行账户14个,资金约156万余元,查封房产10处,面积共约16106.12平方米。

杭州市公安局高新区(滨江)分局2019年9月24日公布的警情通报显示,该案犯罪嫌疑人陆某、胡某、俞某忠等6人分别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移送至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新增查控资金616.43万元。累计查控资金7713.29万元。(中新经纬APP)

标签: 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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