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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3月13日,新城控股发布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新城控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前新城控股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7668.68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其中56亿元,将用于温州、东营、重庆、泰安、宿迁、大同等6个地区的项目建设,2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新城控股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在建项目,均定位于首次置业及改善型普通住宅产品,各项目均已预售,是其“保交楼、保民生”的重要工程。
另外,新城控股在另一份公告中,披露了2023年至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在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在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在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新城控股表示,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分配条件为,新城控股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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