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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30日讯4月30日,记者从邹平市公安局获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对魏桥镇文化路(清河大道)部分路段大货车实行交通管制,并于2023年5月4日起,对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抓拍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现通告如下:
1、文化路(清河大道)与齐东大道(世纪路)路口禁止大货车向东行驶;
2、文化路(清河大道)与齐东一路(莱台路)路口禁止大货车向西行驶。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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